黑心职业介绍所欺骗求职者的三个伎俩

[日期:2008-12-10] 来源:  作者: [字体: ]
 国家有关规定指出职介不成功应当退还全部中介费

  揭露“黑中介”系列报道三

  经过一番暗访,记者归纳了一下黑心职介欺骗求职者的伎俩,一般不外乎以下几种,求职者应当提高警惕。

  伎俩一:愿者上钩

  黑心职介公布的招工信息,通过一系列优厚的条件引诱求职者上钩,如薪水高、要求低、福利好等,有的更是将待聘岗位吹嘘得天花乱坠。

  在鄞奉路劳动力市场附近的职介所,记者发现几乎每家店堂的黑板上都写满了招工信息,薪水普遍较高。例如:“江北某工厂,玻璃磨边工,月薪2500—3000元,包吃住”、“江东某公司,挖掘机司机,月薪3000—4000元,包吃住”等等,很一般的工作,月薪都在1800元左右。而记者在劳动力市场综合服务大厅三楼的公共职业信息公示中看到,最近一段时间,这类工种的工资水平也就在1000元左右。

  再仔细查看,这些职介所展示的用工岗位,大都标注着“某工厂”、“某企业”,并没有具体的单位名称。一些务工者都表示,这些信息多半虚假,有些信息在一个多月前就写在那里了,从没修改过。

  不少求职者心里清楚,最近经济形势不景气,哪里还会有这么多好事等着,但他们又往往禁不住高薪的诱惑,一次次被职介所骗去中介费。

  伎俩二:乱点鸳鸯谱

  求职时,职介所将招聘单位说得有鼻子有眼,可等求职者找到招聘单位,人家单位却根本没有招人的意思。

  记者在“求职”时,碰到一名象山小伙子,他是做模具的,交了25元中介费后,职介所将他介绍给江北慈城镇后洋村的一家模具企业。次日一大早,小伙子转乘了三趟车,找到那家企业,可人家连门都没让他进,门卫告诉他,公司现在根本没在招模具工。好说歹说,最后那家企业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同意见小伙子一面,简单聊了一句,就将小伙子打发了。再找职介所讨说法,职介所二话不说退还部分中介费,但余下的就成了他们的“利润”。

  伎俩三:合演双簧

  目前,劳动力市场是供大于求,于是一些黑心职介所和一些用人单位串通,使出了“不断介绍,不断录用,不断辞退”的伎俩,这样,用人单位用到了廉价的劳动力,职介所则收取了中介费。

  来自湖北的求职者金波就有过几次被骗的经历,其中有一次遭遇让他一直无法忘怀。今年10月中旬,金波被职介所介绍去舟山养鱼。职介所介绍工作时说得很好:月薪1400元,包吃包住,每天工作8小时。然而,当金波风尘仆仆地赶到舟山,才干了一天就知道上当了。白天劳作了8小时,到了晚上,还得接着帮渔场做搬运工,一天至少得干10小时。第二天,金波打算离开时,同事向他透露说,这家渔场的老板和职介所是串通好的,经常会有从宁波介绍过去的外来工,白干了几天,因吃不消就走了。

  招聘陷阱这么多,求职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必须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发放的许可证方能营业,收费标准、监督电话应当和营业执照、职介许可证等一起在店内明示。该规定还对职介场所、办公设施和运作资金作了限定,并明确要求职介机构要“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该规定第55条还特别指出,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的,应当退还向劳动者收取的全部中介服务费。否则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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