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毕业生求职调查 选择“零薪求职”者不足2%

[日期:2008-07-14] 来源:  作者: [字体: ]
往年大学生在求职时,曾一度用“零薪求职”的办法来吸引招聘方的“眼球”,但今年这种现象已大为改观。8日,记者从中天人力了解到,在近期中天人力对天津市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高校300名大学毕业生进行的就业状况抽样调查显示:不足2%的学生会在初次就业时选择“零薪求职”。

  据中天人力高校部的刘凤景部长介绍,在近期做的抽样调查显示,相对于去年应届毕业生的薪酬状况,今年天津市大学生的“薪情”不错,呈现出小幅上扬的走势。而且,现在的大学生在初次求职时也表现出了不同以往的冷静和理智,对于薪金要求很理性,可以接受零薪就业的学生,不到2%。而且在这不足2%的学生中还是以外地的生源为主,主要是立足异乡的一个过渡。更多的学生表示,在求职时自己虽然不会漫天要价,但是基本的薪金待遇还是要保证的,一方面自己求学多年是有成本的,而且在一个单位工作薪金待遇的多少也代表了一个人在企业中的价值。

  对于零薪就业的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正规的大公司对于“零薪求职”的求职者并不感兴趣。天津市某港资食品加工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刘小姐告诉记者,首先,“零薪酬”就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不会做触犯劳动法的事情。其次,他们对免费劳动力并不看好,他们是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有经验员工,不会因为求职者薪酬要求低就录用他。“零薪酬”就业,在本市正规企业里,肯定没有市场。另外,“零薪酬”求职,还从另一方面反映出求职者缺乏自信和胜任工作的能力。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即使是在试用期里,只要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就已经成立。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标准不能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以“零薪酬”就业的方式,来使用免费劳动力,属于违法行为。即使雇佣双方就“零薪酬”就业达成了一致,企业的做法仍然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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