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六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日期:2008-09-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目前广东已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采取六大就业服务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开设“一条龙”就业服务专窗

  目前,各级公共就业服务综合性场所均设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窗,全面免费提供就业与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技能培训与鉴定、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一条龙”的配套就业服务。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求职登记53.59万人次,帮扶22492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3.4%和3.4%。

  搭建网上服务平台

  为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层次和服务效率,大部分市都组织开展了高校毕业生网上求职招聘就业服务,各地依托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站为主平台,以广东劳动力市场网站为二级平台入口,13个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络为三级平台入口,实现部、省、市三级信息联网,全面开辟高校网上就业服务专区,每年举办春、夏、秋、冬四季网络招聘周活动,同时组织举办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专项活动,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招聘周活动中,共有3506家用人单位上网招聘,提供岗位5万多个。

  组织举办多形式专场招聘会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近百场,提供岗位4.3万多个,进场达11.5万人次,1.8万人达成了就业意向。珠三角地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积极组织企业用人单位在校区举办供求见面会、实时招聘会,使高校毕业生足不出户校园就能找到就业机会。今年以来,广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先后到大学城、增城、花都等区的部分高职院校组织现场招聘会,促进了一批应届毕业生实现就业。

  实施“一对一”就业服务援助

  结合实施“广东省3年30万城乡就业援助工程”,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高校毕业生列入城乡就业援助工作范围,在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援助协议书,发放就业援助联系卡。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帮扶1.38万名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联合共青团组织和大专院校共同倡导的青年创业行动中,共为2000多名高校毕业生开展了创业培训,比去年同期增长200%,有300多名毕业生实现了初步成功就业。

  营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良好氛围

  我省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举办各类讲座、知识竞赛、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加大高校毕业生对《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主要就业法规的认知宣传力度,提高高校毕业生自身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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