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求职无跟用人单位签订协议 遭遇薪酬缩水

[日期:2009-01-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新浙江网1月21日电 招聘时承诺无责任底薪800元,发钱时无故克扣,为了要回辛苦钱,4名大学生无奈之下出“损招”:藏起老板的电脑逼对方“现身谈判”,可最终还是没能要回全部工资。

  去年12月,武汉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大三学生小唐找到一份物流公司的实习生工作,公司经理口头承诺付给她每月800元底薪另加业绩提成。从12月10日开始,她和另外3名同学加入了该公司的“高校市场推广部”。

  1月15日小唐去领工资,老板表示因为他们未完成当月任务,只能发给500元。小唐傻眼了:当初老板从没提过还有规定任务,为完成好工作,她自己补贴的交通费已达1500元!

  他们去找老板要说法,但老板总是借故推脱,避而不见。16日下午,为了逼老板现身“要一个说法”,小唐等人拿走老板姚某的手提电脑,并向110报了警。在派出所,姚某终于同意给小唐等每人580元工资,还表示自己已经“仁至义尽”,绝不会再多给了。小唐很不服气,但当初未和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和协议,无凭无据,怎样才能要回辛苦钱呢?

  专家说法

  洪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实习生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处理”,只能上法院起诉,因此广大学生工在打工时一定要跟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即使出了问题,也有证据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周晔 通讯员 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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